上海临港应届生落户政策
上海临港是上海市政府新一轮城市规划的重点项目,是上海市向海开放和实施城市国际化战略的核心区域。在上海临港区域内居住的应届生,也是上海市政府的重点关注对象。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规定,应届毕业生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在上海临港落户,获得上海市居住证:
一、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在其他省市(含港澳台地区)的,已在上海临港区域内签订就业协议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不少于一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在上海市其他区县的,已在上海临港区域内签订就业协议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不少于一年,但未满足当地居住证申领条件的;
三、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在上海临港区域内的,经村(居)委会、社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承诺在上海临港区域内工作不少于一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证办证点进行申请。居住证办证点具体位置可在上海市公安局各区分局指定的网络上查看。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落户条件的应届生在申请居住证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医保证明、社保证明、体检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需要缴纳相应的证件费用。申请时间在工作签订后的一个月内进行,逾期未申请的将无法享受临港应届生落户政策优惠。
总之,上海临港这一优惠政策为应届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发展机会,同时也为上海临港注入了更多年轻、有活力的血液,带来了更为繁荣发展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