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迁落户需要什么资料
上海市户籍管理办公室规定,对于需要办理婚迁落户的夫妻,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2. 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申请表,需要填写夫妻双方的个人信息、居住地等。
5. 夫妻双方在上海市内购买房产的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 夫妻双方的结婚照片(一寸或二寸)各两张。
7. 如夫妻双方的户籍不在上海市,还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迁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准备以上资料后,夫妻可以前往上海市的户籍管理办公室进行办理。工作人员会核对资料,并要求夫妻双方进行指纹采集。一般情况下,婚迁落户的办理周期为1个月左右,具体时间因个人情况而异。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婚迁落户之前,夫妻双方需要先办理居住证。如果双方都没有上海市的居住证,可以一起前往当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类似婚迁落户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处。
办理婚迁落户是夫妻在生活和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同时也需要认真准备相关资料,避免因资料不全而拖延办理时限,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