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政策7条最新政策
近日,上海市落户政策出现了一些调整,包括以下七条最新政策:
一、本市人才住房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将人才公寓向新生代大学毕业生开放,同时增加对高层次人才的住房补贴。
二、通过注销企业或个人工商户,作为报考高等教育自主招生第一批次上海招生本科大学或高职高专的相关条件之一。
三、2013年以前在上海就学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积分落户管理,即通过自主创业注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方式参与本市人才发展积分落户计划。
四、在上海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5年的技能型人才,以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3年的华侨、港澳台居民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五、具有居住房屋、社保、纳税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无房家庭,每年配售自住房指标比例提高10%。
六、对在本市稳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外籍人才,产业类外籍人才和高层次外籍人才可同等享受积分落户。
七、在使用本市就业网站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会参展等方面开展积分汇总,对需求本市人才和招录在该网站发布的高薪(月薪3万元以上)职位等实行重点加分。
以上七项政策的调整,旨在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