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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女嫁上海落户政策规定

受到人口流动的影响,女性或男性在外地嫁娶,另外一方大多数会迁移到婚姻所在地。对于外地女性嫁入上海市的问题,落户政策有哪些规定?以下是针对该情况的相关政策。

外地女嫁上海落户政策规定

首先,按照上海市户籍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外地女性嫁入上海市的配偶,如果配偶具有上海市户籍,可以在结婚当月向户籍管理部门提出迁入申请,自婚姻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业务。如果配偶不具备上海市户籍,可以在符合迁入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在本市居住。

其次,符合条件的外地女婿可以先办理“居留证”,然后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户籍迁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属于办理居留证的条件是已在本市购房或租房,那么需要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再次,对于外地女性嫁入上海市的配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产生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妻子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丈夫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丈夫的工作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或无犯罪记录证明;

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最后,需要提醒一下的是,外地女性嫁入上海市后,需要按照本市的规定逐年申请居住证或实行居住登记。同时,在按照政策规定办理迁入手续时,需要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