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政策什么时候出的
2021年初,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1-2025年)》。其中,提到将采取措施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外来人才、留学生和优秀毕业生在上海落户。
在此基础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外来人才等分类落户政策的实施方案》,该方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方案,外来人才分为三类: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其他人才。其中,高端人才是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等人才工程计划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在国内外公认高水平机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研究人员、获得国际科技、教育等领域顶尖奖项的人员等。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是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急需紧缺专业领域(医学、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金融、海洋开发等)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目前在本市工作或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其他人才是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才:在本市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在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且在本市缴纳社保和个税的人员等。
这些符合条件的外来人才或毕业生,落户时不需要购房,可以通过租房等方式提供住房证明,同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一同落户。此外,这些人才落户后,子女可享受本市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此项政策对于吸引高端人才、促进产业升级和人才聚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