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博士上海落户是集体户吗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少年轻人开始选择在城市中落户。这其中就包括了一部分应届博士生。众所周知,上海市是我国的一线城市,每年都吸引着大量的年轻人来此发展。那么,这些应届博士生上海落户后是属于集体户还是非集体户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集体户。所谓集体户,是指在城镇户口管理制度下,由城镇居民集体组成,共同享有公共财产和集体经济所得,具体表现为家庭、单位、机关、学校等组织单位集体形式的户籍。而对于应届博士生来说,落户方式则是单位或个人落户。
其次,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在上海落户的个人,无论是否在该市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都将根据自己的申请材料和资料审核,审核合格者发放上海市常住户口。因此,无论应届博士生是以单位或是个人的名义落户,他们都是非集体户,即以个人的名义享受户籍待遇,而非以某个组织形式享受户籍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个人落户的应届博士生而言,如果他们在落户前已在上海市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那么其它地区户口也能够通过转移加入上海市的城镇户籍,并不会被纳入到集体户中。这也是政策上为了鼓励更多的年轻人来上海发展而设立的优惠政策之一。
综上所述,无论应届博士生以单位还是个人的名义来上海落户,他们都是以个人的名义享受户籍待遇,因而不属于城镇集体户。而对于那些在其它地区已经获得城镇户口的应届博士生,如想要加入上海市的城镇户籍,则也是以个人名义进行户籍迁移的,并不会被纳入到集体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