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在职落户政策规定
上海市在职落户政策规定
随着上海市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逐渐增多,原先的户籍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为此,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在职落户政策,方便在职人员进行户籍的管理和迁移。
根据上海市在职落户政策规定,只有在职人员才有资格进行户籍的管理和迁移。在职人员包括:在派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外企、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等工作。
符合在职人员条件的申请人,需要在本人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进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
符合在职人员条件的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进行户籍的管理和迁移。配偶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出生证明等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在职人员条件的申请人如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将无法通过这一户籍管理和迁移的流程。因此,申请人需要准备充足的材料,确保顺利办理。
总的来说,上海市在职落户政策为在职人员提供了便捷的户籍管理和迁移方式。但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一系列符合条件的材料,以保证办理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