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可申请上海落户吗
上海市规定,符合条件的未纳入城镇户籍的子女,可同户籍家庭一并申请落户,而且父母可在子女获得户口后,提交申请落户到上海市。但是对于怀孕的女性是否可以申请落户,却一直存在较多的争议。下面将对此问题做出解答。
首先,根据上海市政府于2018年12月1日出台的《上海市新生儿落户暂行办法》,在上海市境内,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儿可直接落户:
1. 双方一方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常住户口本或暂住证明;
2. 出生时在上海市符合生育保险、计划生育等规定;
3. 生父加入或双方都已加入上海市社会保险。
这说明了在怀孕期间,如果女性本身拥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本或暂住证明,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那么其宝宝出生后就可以直接申请落户,女性自己也可以在宝宝获得户口后提交申请落户。
其次,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如果女性因工作、学习等原因需要来沪居住超过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上海市居住证。一张居住证可以居住多人,因此女性和其配偶、子女都可以用同一张居住证在上海租房、购房等,但意味着仅仅是拥有一张居住证,并不能获得上海市户口。
再次,对于未婚夫妻,女性在怀孕期间可以选择在上海市民政局领取预婚证,但预婚证并不能代表获得了户口。需要两人在结婚后,女性可以随着男方落户到男方的户口所在地,或者两人共同到上海市公安机关申请转移落户。
综上所述,如果怀孕的女性本身拥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本或暂住证明,并符合相关条件,那么其宝宝可以直接申请落户,女性自己也可以在宝宝获得户口后提交申请落户。如果女性因工作、学习等原因需要来沪居住超过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上海市居住证,但仅能作为居住的凭证,并不能获得上海市户口,需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落户。未婚夫妻可通过领取预婚证,在结婚后共同申请转移落户,获得上海市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