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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究生事业编落户政策

上海研究生事业编落户政策对于正在或已经完成研究生学业的人们来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政策的出台为这些人们提供了更多的落户途径,也提升了上海在研究生人才的吸引力。

上海研究生事业编落户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可以申请研究生事业编落户的人员包括:本科毕业后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以及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后留在上海工作或者在上海直接进入研究生事业编的人员;在上海读取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港澳台同胞。

申请条件方面,申请人员需要符合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并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申请人员本人或者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税满一年(累计缴纳时间不少于12个月,每月缴费基数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0%);已在本市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但未参加过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应当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人员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员同时符合落户条件、技术人才条件和高端外国人才条件,可以只按照其中一种条件实施落户申请,并优先发放落户指标。

申请研究生事业编落户的人员,可以选择以个人申请或者单位申请的方式进行。单位申请需要提供入职协议、工作证明、社保证明以及集体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申请需要提供户口、身份证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总体来说,上海研究生事业编落户政策的出台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机会。政策的实施也将有利于加快上海研究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上海科技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