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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学研究生落户新规

近日,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的关于上海医学研究生落户的规定。该规定对于上海医学研究生的落户要求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上海医学研究生落户新规

根据新规定,考上上海市高校的医学研究生,申请落户上海的必须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已经获得全国硕士学位授权或者专业学位授权、通过考试取得具有独立招生资格高校医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签约并在上海完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者专业学位证书、在上海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满2年的条件才能落户。

此外,根据新规定,落户的申请时间截止到毕业后两年之内。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校医学硕士研究生可以在上海稳定落户。

对于此次新规的出台,上海市教育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加强和优化上海市医学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更多有志于在上海从事医学研究和医疗工作的毕业生留在上海,为上海市的健康医疗事业贡献力量。

同时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新规出台和实施之前,上海市已经对于本市各高校的医学专业进行了全面评估,加大了对于优质医学研究生、医学博士研究生的招收力度,从而有力地保障了上海市医学领域的人才需求。

总的来说,此次针对上海医学研究生落户的新规定,既有利于完善上海市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也切实保障了符合条件的医学研究生的福利权益。相信通过这个规定的出台和实施,上海市医学领域的教育和科研水平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