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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历上海落户政策规定

上海市实行的户籍政策是根据《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而制定的,旨在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前来落户,推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其中,对于民办学历的居民,也有相应的政策规定。

民办学历上海落户政策规定

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迁入本市落户: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年;在本市连续租赁住房或有固定资产;拥有本市独生子女等。

对于持有民办学历的申请人,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只要在上海市运营合法、具有学历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毕业,即可申请上海市居住证,但该证不能代替户口簿。而在落户时,具有民办学历的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必须在上海市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其次,必须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并且满足最低缴纳要求。最后,需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否则无法进行落户申请。

此外,如果申请人的民办学历没有在官方教育部门进行过认证,那么也将对其申请上海市户籍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于这种情况,申请人需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认证,以证明自己所持有的学历具有法律效力和认可度。

总之,民办学历对于在上海市申请落户的申请人而言,并不是绝对不予认可的。只要满足相关的政策规定,持有民办学历的申请人在申请上海市落户时也有机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