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9年新生儿落户政策
上海市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新生儿落户政策。该政策提出,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可以在出生后直接落户上海市,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相同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政策规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新生儿可以在出生后直接落户上海市:
一、双方父母均为上海市常住户籍居民;
二、双方父母一方为上海市常住户籍居民,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含1年)或者个人所得税满2年(含2年);
三、新生儿的生殖医学技术医疗机构位于上海市,其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在上海市连续居住满3年,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良好并具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
同时,政策规定,新生儿必须在出生起1个月内申报落户,通过审核后即可办理户口。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生儿落户申请,相关部门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如申请被批准,新生儿的户籍档案将直接纳入本市户籍管理平台,并颁发居民身份证。
实施新生儿落户政策,旨在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来上海发展,同时也方便本市常住户籍居民的子女,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此外,政策的实施也有利于调整和完善城市人口结构,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