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届生落户批次划分依据
根据《上海市应届本科生落户管理规定》,上海市应届本科生落户批次划分依据如下:
第一批:毕业生来沪就业。居住证或工作签证上方注明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已落户上海的毕业生。
第二批:毕业生来沪就业。居住证或工作签证上方注明已或将签订劳动合同并已落户上海的毕业生。
第三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毕业生:
曾在上海实习满六个月及以上。
所学专业与上海市鼓励引进的重点领域或紧缺人才领域相符。
在上海市符合高端人才、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实习满六个月及以上,用人单位同意雇用。
第四批:通过高校推荐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包括:
在上海市就读的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后择业并因工作需要落户上海。
在全国范围内招聘高等教育毕业生计划中明确到上海引进的毕业生。
在上海地区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且在录取清单中被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录用的毕业生。
在上海高等院校毕业五年内被各级拔尖创新人才项目牵头高校和各类科技企业聘用的高端人才。
第五批:在上海市就读并符合条件者,包括:
在上海市高等教育就读三年及以上,已取得应届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招聘高等教育毕业生计划中明确到上海落实就业计划并已被录用的毕业生。
总体来说,按照以上规定,应届本科生落户批次越高,落户的门槛也就越高,需要具备的条件也就越严格。因此,应届本科生需要在毕业前认真了解本人的落户条件和落户政策,及时准备和申请,以便尽早落户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