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生儿落户法律规定
上海市新生儿落户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落户条件
1.符合《上海市户籍管理条例》规定的落户条件;
2.要有与本人或其配偶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的证明。
二、落户申请材料
1.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书;
2.新生儿的父母(其中一方为上海城镇内户籍)的身份证明;
3.新生儿的父母(其中一方为上海城镇内户籍)的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三、办理流程
1.通过“一网通办”或“窗口受理”方式提交资料;
2.经审查符合条件后,进行落户登记。
四、注意事项
1.注意申请时限,一般为出生后30日内;
2.未满1周岁的婴儿可不进行现场采集个人信息,具体办法由公安机关规定。
五、落户效力
经落户登记后,新生儿的户口即转入上海市户籍管理系统,并享有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医疗和公共服务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