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落户看合同吗吗
从去年开始,随着《上海市人才新政100条》的实施,上海的人才政策逐渐盛行。其中,落户政策成为了引进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
作为落户的一项重要条件,签订合同也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步。落户合同在上海的具体实施中也存在一些争议,很多落户人事后表示不理解,甚至有落户人拒绝签订落户合同。
那么,为什么落户需要签订合同呢?具体来看,落户合同是落户申请的必备材料。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条例,《申请落户必须提供经营场所和住所用房等的生产经营合同、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这里的“经营场所和住所用房等的生产经营合同”就是落户合同。换言之,申请落户时必须提供有关落户地房屋的租赁或购房合同,才能够顺利地通过落户审批。
可是,随着落户政策的不断扩大,落户人群也在逐渐增多。一些人认为,落户合同的个别条款过于苛刻,不利于自己的权益保护。比如,某些落户合同规定,如果落户人没有满足一定工作年限或税收要求,就必须返还一部分居住费用。
与此相伴,也存在一些“不合法合同”,即一些房屋中介根据市场需求,乘机涨租或与房主蒙混搭售。这种情况下,落户人们也不得不将其纳入落户合同的一部分,以便通过落户审批。但是,在法律上,这样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总之,落户合同是当前落户政策中的重要环节,它关乎着落户人的权益和利益。因此,落户人需要更加清楚自己的权益保护,同时呼吁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落户合同的监管。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让落户政策更加规范化和公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