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落户上海政策规定
嘉兴市户籍人员在上海落户的政策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旨在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人口流动管理的相关政策,促进两地经济社会的相互交流和发展。
首先,符合以下条件的嘉兴市户籍人员可以在上海进行落户申请:
在上海有稳定的就业、生活或学习情况;
在上海无不良信用记录;
在上海无违法犯罪记录;
符合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次,在申请落户时,嘉兴户籍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身份证;
最近6个月内的体检证明;
工作单位的同意落户证明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需提供配偶同意落户证明);
其他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在审批落户申请时,上海市公安机关将根据当地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依法审核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学校信息等。如果申请材料不齐或者有虚假情况,将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予以驳回。
当落户申请获得批准后,嘉兴户籍人员的户籍将迁入上海。在上海落户的嘉兴户籍人员将享受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落户上海的嘉兴户籍人员在户籍迁移后,应当按时将户籍资料等信息报送到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办事处,保持户籍信息的更新和真实性。此外,嘉兴市户籍人员落户上海后,如果需要迁出上海,应当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办理,同时必须解除在当地的社保、住房等相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