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十二月份落户政策
上海市政府日前发布了沪籍人员在本市申请落户的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落户政策。
根据通知,新政策下,申请落户的沪籍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且个人所得税在上海累计超过6个月;
二、积分达到85分(含85分)且子女入学在上海连续就读满5年;
三、积分达到80分(含80分),且配偶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或者申请人自己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
四、积分达到75分(含75分),且未在上海享受过无房家庭购房优惠政策,或者未在上海享受过公租房分配。
此外,对于符合落户条件的申请人员,还需满足居住能力和合法稳定居住时间等具体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政策仅针对沪籍人员,而来沪打工、学习、创业、居住的非沪籍人员依照原政策处理。
同时,上海市政府也强调了新落户政策的落地执行力度。加强对申请人员信息的审核,对不符合政策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员,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针对此次政策变动,市民们纷纷表示,新政策的出台对于严把落户门槛、稳定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