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个人落户政策
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9月29日正式挂牌,自此,中国启动自贸区的内陆和海陆战略格局。自贸区改革措施在金融、贸易、物流、人员流动、外汇管理等多方面开展,其中个人落户政策也备受关注。
在原政策基础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引进外国人来沪工作和居留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于2015年3月发布,实施全区域范围内的人才引进政策,进一步优化了落户规定。
根据新政策,个人来沪工作满2年,且在上海市位于自贸区的合法稳定工作和住所,同时符合税收、社保、个人信用记录等方面的规定,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落户上海。落户适用的范围包括自贸区内的商务、工作、居住、企业和投资等领域,实现了自贸区内人才流动的便利和灵活性。
为吸引更多人才落户自贸区,政策还规定了“快审快办、一站式服务”的原则。在个人申请落户时,只需提供基本的材料,如工作合同、居住证明等,政府工作人员会进行快速审核并提供一站式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只适用于来自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地区的人才,居民身份证的落户政策不受自贸区政策的影响。此外,政策对住房条件没有硬性要求,但是鼓励个人优先选择位于自贸区的房屋,并可享受相应的津贴和补贴。
综上,上海自贸区个人落户政策的实施,为自贸区的人才流动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和支持。政府工作人员将继续加大服务力度,为人才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促进自贸区的开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