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不满一年买房政策
上海落户政策不断调整,其中包括买房政策。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了一则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上海落户不满一年购房的政策。
根据通知,上海市在执行限购政策时,对于未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一年的购房人,暂不予以购房资格。这也就意味着,未在上海落户满一年的居民,并不能按照本地居民的方式进行购房。这个政策既适用于自住房,也适用于投资房。
与此前政策相比,这一新政策的变化主要在于明确了“社保或个税缴纳满一年”的限制条件,同时取消了之前的“连续在上海工作满一年”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仅有社保或个税缴纳满一年并不能保证购房人就能够顺利购房。购房人还需要同时满足上海市的其他购房条件,例如购房人和家庭成员名下只能拥有一套住房等。
如果购房人未满足购房条件,相关的“不动产购房证明”等手续将无法通过审批。同时,购房人应当自觉遵守购房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政策限制。
总体来说,上海市落户购房政策的变化加大了购房的限制和难度。在购房之前,购房人需要认真核实相关政策的要求及条件,并尽可能完善自己的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