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户上海最新政策文件
近日,上海市人力社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了《上海市居住证申领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该政策文件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文件对落户上海的申请人群体、资格条件、申请材料、审核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规定。
首先,关于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新政策文件将引入“新上海人”概念,即规定近两年在上海市稳定工作并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上海本籍人士可以申请居住证。同时,上海市也将保持对“留学上海”人员、长期居住上海的外籍人士等申请人的支持。
对于申请材料的要求,新政策文件也有所调整。在居住证申请中,除了基本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2019年度及之后两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费证明。对于跨区域转籍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最近一年度的缴税或社保证明。
在居住证的审核流程方面,新政策文件强调了公开透明和人性化体验。居住证申请将由各区公安分局统一受理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电话和网站公示等多种方式通知申请人。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上海市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和审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及时告知不符合原因。
此外,新政策文件还明确规定,所有涉及居住证的审批、办理都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同时,上海市也将通过实施制度性改革,逐步推进“证照分离”等措施,为营商环境优化创造更好的条件。
总的来说,新政策文件对落户上海的申请人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同时通过公开透明、人性化的审核流程,保障了申请人权益,还将有助于优化上海市的人口结构和营商环境。希望各位申请人在申请居住证时仔细查阅相关政策规定,准备好必要的材料,按照要求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