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人在上海怎么落户口
公安人员在上海落户口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的。
2. 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干部除外。
3. 上海市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管理警察条例》中规定除警察特种行业外,警察应按照本人情况提供的落户报告等证明材料。
6. 其他证明本人已在上海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
办理落户手续:
1. 提交上述材料到上海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办理,在落户窗口填写《居民住宿登记表》。
2. 在办理交费后,核实材料并进行审核,需要补充材料的将告知补充材料的时间,无需补充材料可以在当场告知可以领取证件的时间。
3. 办理成功后,可以领取上海市户口簿,并办理各类户口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1. 公安人员如因工作安排需离开本市工作满3年,须提前办理户籍迁移或注销户籍。
2. 公安人员在办理落户手续过程中须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如出现证明材料不实将被视作严重违纪并给予处理。
3. 在办理落户手续中如有疑问,可以向户政管理部门咨询或向所在派出所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