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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毕业生落户高校政策

最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新政策,允许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在上海以外的高校继续学习并可以在该地落户。

上海毕业生落户高校政策

该政策自2021年开始实施。具体来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高校选择继续深造。对于那些在其他城市的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修完所有学分的学生,可以在所在城市高校毕业后申请在该城市落户。

然而,需注意的是,这项政策只适用于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习的上海市户籍学生。若学生已经在上海以外的城市先获得了硕士及以上学位,再返回上海就读博士研究生,就不在此政策范围内。

此外,对于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以及留学生,该政策同样适用。自主招生考生在上海高中阶段取得高考成绩且被录取到全日制本科教育的高等院校,可在该校完成本科学习后,申请在该地落户。留学生在留学期间取得相应学位合格证书、学位证书的,申请在本人签证持有城市落户。

此举旨在支持上海高校毕业生多样化、个性化的职业发展,同时也促进全国高等教育资源的利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表示,将对该政策进行实施效果评估,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