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分应届生落户政策
近日,上海市发布了积分制人才引进新政策,其中明确提到对应届生的落户条件进行了调整。根据新政策,对于积分达到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总分数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先在上海市就业实习,获得某单位签定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后,申请在上海落户。
新政策规定,应届毕业生申请落户时,可以使用优惠政策进行评分。应届毕业生在达到正常积分要求的基础分之上,再获得5分的优惠分。同时,对于在上海市重点高校、世界名校毕业的留学生,还可额外获得5分的优惠分,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直接在上海落户。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应届毕业生的专业背景和学历,也会对其积分进行影响和加分。例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等院校校长、教授、副教授等特殊人才的子女,在本次积分制落户中可以获得 20 分的加分。
此外,针对外籍人才在上海市申请落户的问题,新政策也明确提出,在缴纳社保和个税“两金”满三个月后,即可直接在上海市落户申请中使用积分政策进行评分,标准同国内人才。
目前,新政策已经实行,上海市所有符合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使用这项优惠政策,在居住、购房、就业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此外,落户后,政策规定异地人才可享受租房补贴、社保居住证等优惠。这也为更多的人才来到上海工作和生活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