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落户政策最新规定
据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官方网站发布,自2020年9月1日起,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实行新的落户政策。
该政策针对企事业单位人才、高级职业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多种类型的人才开放。落户政策的实施也将有利于更好地满足新片区的人才需求,促进新片区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
其中,企事业单位人才是指在临港新片区注册并缴纳社保或个税的单位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可在临港落户。高级职业技能人才是指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证书及以上或者具备同等水平技能的人员。创新创业人才则包括企业注册、成立三年及以上,经法定代表人认证成为主要创始人,或者在某一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影响力、创新和创造能力等的个人。以上人才需在新片区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且个人社保或个税年均应缴纳4万元及以上。
对于符合落户条件的人才,还需在临港新片区按规定购买住房或租赁住房。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落户还需要通过临港新片区的居住、社保、税务等多个部门联网审核,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落户的人才在享受新片区的住房、社保、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时,还可享受定向服务、人才公寓等安居服务。
新的落户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临港新片区的吸引力,为人才在新片区的创新创业提供更为便捷的条件,促进新片区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