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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四月居转户落户公示

上海市公安局户口办理中心今天发布了“2021年4月上海市居民向外转移户口和外来人口落户审核”公示。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月审核通过的转移户口和落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安局户口办理中心反映。

上海四月居转户落户公示

在本月审核通过的转移户口和落户人员中,共有541人通过审核。其中,持有本市居住证的转移户口人员311人,外省市持证落户人员218人,外省市新落户人员12人。

从审核通过的转移户口和外来落户人员来看,本月主要涵盖了三个方面的人群。一是本市的居民,主要是在本市有住所或者工作单位的人士。二是外省市或者新疆库车的居民,他们拥有本省市居住证,或者想要在本市购买房屋、创业或者就业,需要办理本市户口。三是外省市的新落户人员,他们主要是来本市投资、创业或者就业的人士。

根据公安局户口办理中心的通知,本次转移户口和外来落户审核通过的居民需在15个工作日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同时,审核通过的外省市户籍人员还需要进行异地注销手续,办理本市居民身份证。

为了方便居民的转移户口和外来落户,公安局户口办理中心提供了线上预约、在线提交申请等服务。居民可以通过上海市政务服务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实现无需排队、快速办理户口业务。

公安局户口办理中心提醒居民,办理户口业务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居民需认真核对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在转移户口和外来落户过程中,居民也需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户口业务的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