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电话:

上海婚迁户口落户政策规定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大城市谋求发展,尤其是年轻人。在选择发展城市的同时,户口问题也成为他们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已婚夫妇来说,婚迁户口落户政策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上海婚迁户口落户政策规定

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服务网站的规定,夫妻双方若均有上海市户籍,则按照两人夫妻共同户籍的原则进行审核。如果其中一方没有上海市户籍,则按照随迁配偶的规定进行审核。配偶需提供本人及夫妻关系相关证明,并提供上海市签约单位的落户证明、租赁合同、暂住证等材料。

对于未婚同居的情侣,上海市户籍管理服务网站上也有规定:同居满两年的未婚男女,其中一方已在上海市落户,则可以向所在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查属实后,可按照以一方已落户为条件分别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于不满两年的同居男女,则按照普通非本市户口人员的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于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的情况,上海市也制定了相应的户口落户政策。2017年起,上海市允许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的新落户居民提前落户,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需同时拥有无房本、无工商户、无在本市购房记录、无在SARS、艾滋病等疫病等黑名单内记录的身份认证材料。

总的来说,上海市的婚迁户口落户政策比较宽松,尤其是对于已婚夫妇及同居满两年的情侣来说,只要提供符合条件的材料便可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但是,在申请前还需了解相关政策规定,避免因为材料不合规等原因耽误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