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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留学生落户实施细则

上海市于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上海市留学生落户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大学生及留学人才落户工作。以下为详细内容:

上海市留学生落户实施细则

1.符合条件的留学人才取消提前1年失业限制,允许毕业后直接在上海落户。此项政策不包括来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非在华注册的外国留学人员。

2.将硕士、博士作为拟录取对象实行线下面试,通过的申请人将被直接发放《上海市人才引进暂住证》并享受落户政策。对于就读学科和未就业情况作出限定。

3.对已经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并已经获得国家重点高校本科学位的毕业生,取消1年工作经验的要求,直接发放《上海市人才引进暂住证》并享受落户政策。

4.凡是在华学习超过一个学期的外国留学生都可以进行落户申请,但是第一次申请需要通过学生签证申请进行受理,仅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符合条件时直接落户。

5.引进优秀留学人才后,他们的配偶和子女直接享受上海市户籍政策,不再需要单独申请。

6.上海市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才提供服务保障,帮助他们适应上海市生活和工作。为了方便留学生递交申请,上海市政府还开设指定的服务窗口以及相应的网站和应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