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户籍怎么落户上海
随着国家对退役军人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退役军人选择在城市中安家落户。对于许多想要在上海定居的退役军人来说,户籍问题是他们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
首先,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以通过在上海购买房屋或在上海就业等途径,获得落户资格。具体来说,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退役军人,可以通过购房途径落户上海:
1. 曾在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服役并被授予相应军功、荣誉的退役军人;
2. 曾在革命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军队中服役,经评定为伤残或因病残废被授予抗战胜利等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 曾在新疆战区某些省市军区服役并被评为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军人;
4. 曾在军队服役期间连续15年及以上、或完成超过15个正规服役年限的退役军人。
若退役军人不符合以上条件,也可以通过在上海就业途径获得落户资格。根据上海市有关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可以在上海就业后申请落户:
1. 在全国范围内独生子女且户籍在上海的退役军人;
2. 参照上海市在职人员职务晋升标准和条件,自入职时起,在上海市事业单位、机关工作并稳定工作的退役军人;
3. 具有中级或以上军衔并在全国范围内享受过优抚待遇,且在上海事业单位、机关等单位工作并稳定的退役军人。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军人需同时满足所在单位为上海市辖区内单位,且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要求。
如果退役军人符合以上条件,便可以通过购买房屋或在上海就业等途径,顺利地获得落户资格,从而在这座繁华、宜居的城市中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