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3年落户第二批时间表
1998年,上海市第二批落户政策的实施为很多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回归祖国提供了机会。此次落户政策的实施,不仅为广大外来人口带来了更好的生活发展环境,也促进了上海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1998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上海市对定居在上海市1年以上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开放了第二次落户申请,此次申请的条件宽松得多,相较于第一批落户政策更容易通过审批。条件包括:具有合法稳定工作、生活保障和连续居住2年以上等相关要求。
申请条件虽然宽松了,但是申请者数量并不少。据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统计,有52,000名申请人参与第二批落户政策的申请。经过层层筛选和审批,最终1万多名申请人顺利通过,成功成为了上海市的“新上海人”。
这些“新上海人”中不仅包括了港澳台同胞,还有来自欧美、日本、韩国等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他们在落户上海后,开始了新的生活和事业。上海市政府也通过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管理的投入,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和发展环境。
可以说,第二批落户政策的实施不仅为上海市注入了新鲜血液,也为外来人口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和生活保障,更为上海市的发展和繁荣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