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编应届生教师落户的条件
在上海市教育局规定的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的在编应届生教师可以在上海市落户:
第一,应届生教师必须为大陆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按户籍所在地规定年龄)。
第二,应届生教师需具有本市居住证,并提供居住满1年的居住证明。
第三,应届生教师需有合法稳定的工作,且在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不少于一年。
第四,应届生教师需有合法稳定的住所,租房需提供申请人和房东的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第三方受理机构的评估报告,自有住房需提供产权证明、不动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五,应届生教师需提供合法稳定的经济来源,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在职教师需提供毕业证、工作证明、个税缴纳证明,非在职教师需提供存款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总之,符合以上条件的在编应届生教师可以在上海市落户,这不仅有利于解决教师住房和家庭稳定等问题,也有助于为上海市的教育事业注入活力和新鲜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