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地临床专博落户政策
2021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外地人员在上海临床医学博士流动站和卫生健康领域工作人员个人申报上海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外地临床专博人员在上海申请落户,需满足一定条件和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申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即有稳定的居所和生活保障。同时,申请人需持有上海市临床医学博士流动站出具的流动人员协议。对于从事卫生健康领域的工作人员,则须持有经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的相关申报材料。
其次,外地临床专博人员在上海落户需满足政策要求的专业技术层次。具体来说,申请人应获得博士学位,并在临床医学领域进行医疗、科研等工作。此外,申请人应满足至少有2项具体条件中的1项,包括:在国家重点学科中排名前10%;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发表SCI检索论文等。
再次,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需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例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并应出具公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应保证医德医风良好,没有违反医德医风规范的行为记录。申请人还应符合上海市公安局针对外来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境外人士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的相关规定。
最后,落户外地临床专博人员在上海也可享受到相关的优惠政策。例如,他们可以享受与上海市本地户籍居民同样的优惠措施,包括购房、子女入学和医疗等。此外,外地临床专博人员在上海还可以获得一些创业、就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总之,上海市落户政策对外地临床专博人员制定了明确的要求和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他们可以通过相关渠道成功申请落户上海,并享受到丰富的市民福利和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