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子女落户政策文件
上海市自2016年10月1日起,推出了“上海市引进人才子女落户暂行办法”,旨在为外来优秀人才的子女落户提供相应的条件和便利,以促进上海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按照该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优秀人才子女,可以直接在上海户籍中落户:
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省级高端人才引进计划新引进人员及选聘的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
在全球公认的国际高水平大学任正高职或与正高职相当职务,并有3年以上研究或工作经历的人员;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著名企事业单位及重点领域关键领军企业任教或研究的人员并有2年以上研究或工作经历的人员。
落户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当地办理户籍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来说,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只需持有本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即可。
此外,如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外国籍子女想要落户,还需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包括取得有效的签证和居留证等文件,再按照上述流程进行申请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该政策规定,获得上海户籍的申请人一旦办理完成,其子女在本市学习所需支付的各项教育费用和公共服务费用,与本市户籍子女一律执行相同标准。
总之,上海市引进人才子女落户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外来优秀人才的引进和留用。同时,也为这些人才的子女提供了更好的成长和发展机会,增强了上海市的创新和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