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法人落户上海政策
近日,上海市人才积分制度改革颁布,新政策提出:北京企业法人可以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在上海落户。
根据新政策,北京企业法人可以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向上海市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申请成功后即可享受上海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这项政策不仅方便企业发展,也为北京市企业法人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政策仅限于已在北京市工作满3年且企业注册地在北京市的法人单位。同时,落户上海后,企业法人需在一年内在上海市正式注册,并缴纳相应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此次政策的推出,旨在促进两地的互联互通,加强两地经济的共同发展。此外,此项政策也为更多的企业法人提供了更宽广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发展机遇。
对于上海市一直致力于吸引人才的举措,此次政策显然是一项积极措施,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法人到上海发展,同时也为更多的人才提供到上海发展的机会。
总体来说,此次政策对于企业法人和上海市都是一件好事。相信在这项政策的推动下,两地的发展会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