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合区落户政策
上海市合区落户政策是指,将原本属于崇明县行政区域的五个乡镇(陈家镇、庙镇、中兴镇、向化镇、堡镇)划归到上海市辖区范围内,属于上海市的崇明地区。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相关政策,上海市合区落户政策执行与全国尤其浙江、安徽两省等地合区落户同步。意味着崇明地区户籍人员将纳入上海市户籍管理范围,可在上海市养老、医疗等福利保障方面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待遇。
崇明地区非户籍人口可以按照《关于崇明地区非户籍人口在东海县、上海市区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41号)的规定,在上海市各区按照本市落户政策来申请落户,同时享受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教育、医疗等政策待遇。具体办法按当地政策执行。
此外,原本属于崇明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机构也可以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机关单位注册、税务等业务时到上海市各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推进跨区营商环境统一,崇明地区企业、机构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等一系列登记业务可以在上海市各区窗口中心办理。
总的来说,上海市合区落户政策的实施,将为崇明地区和上海市的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和合作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新的机遇。同时,也将为崇明地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这对于崇明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