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时间规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上海市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积分落户。申请积分落户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工作经验要求等。
在学历要求方面,申请人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位或正规高等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年龄要求方面,申请人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周岁时采用出生年月日至申请日当天的时间跨度)。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经验要求。如果申请人是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认定制度规定的,可不受工作经验年限的限制;如果申请人没有职业资格认定的资格,需要有2年及以上在上海市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连续稳定就业证明。
对于符合积分落户条件的申请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其就业、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打分,最终评分高于60分的申请人将被纳入积分落户名单。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的积分若与最低分不相符或者所需落户名额已满,则名额将按照加分顺序,有优先权的申请人先行落户。
因此,想要落户上海的应届毕业生要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提交申请,并通过打分机制争取尽快落户,以满足自己在上海市就业、发展等方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