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两地分居落户需要材料
分居落户指夫妻或者其他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分居在不同城市,但双方可以通过落户手续在同一城市居住。以下是在上海两地分居落户所需的资料。
1. 户籍注销证明。需要提供分居地的户籍注销证明,证明该城市户籍已注销。如果是夫妻分居,同样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簿。
2. 户口迁移证明。需要提供落户地的户口迁移证明,证明可以在该城市落户。
3. 申请书。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申请落户的城市以及原因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4. 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原件。
5. 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租房合同等。
在提交申请之前,需要先在当地派出所进行咨询和申请登记。然后根据当地相关规定准备好上述材料,提交到当地人民政府办理落户手续。整个过程需要注意材料的准备、审批时间等因素,以免影响落户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