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存量房落户政策规定
上海市自2016年11月推出了存量房落户政策,受到广泛关注。根据规定,非上海户籍居民从事连续一年以上稳定工作或连续缴纳社保、纳税超过一定额度并满足其他条件的,可通过购买存量房进行落户。
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可以选择购买普通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类型的存量房进行落户。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打完毛坯房的二手房,而不是未开发的预售房。
对于购房资格的审核,上海市规定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年龄、人才类型、稳定就业、社保缴纳、纳税额度、住房面积等。此外,还需提供资产证明、税务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申请落户时,需要提供居住证和上海移民局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另外,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注销原籍户口、转入上海户籍等后续手续。
对于选择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居民,需要满足相应的房产年限要求才符合申请资格。此外,若选择的存量房产权证不完备或有其他纠纷,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此外,上海市对于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存量房落户政策也有所不同,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请。对于一些公租房和保障房,落户政策也存在一些特别规定。
总之,对于想要在上海落户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可以通过购买符合政策规定的存量房行动起来。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过程需要提供大量的材料,并且需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后续手续。同时,在选择存量房时还需慎重选择,以避免一些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