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二口一八年新政策
上海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惠及人民群众的扩大对外开放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从今年开始实施包括以人为本的落户管理政策的措施。
根据通知,将取消户籍依据中农村二元户籍制度中的城市田区、和农村卫生所签字在册的原则。同时,对落户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文化程度和社会保险等方面都进行了松绑。申请人年龄(含)18周岁至45周岁;在非本市落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符合本市对人才引进和住房保障补贴的人员标准等条件之一即可申请落户。
此外,落户申请将不再落户本人与配偶结婚登记日期的月份和与父母或者子女团聚地所在行政区划的月份限制。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在上海市落户的新职工,实行即时居住证颁发服务。
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可以先行落户,提供同等优惠待遇。同时,上海将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学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家政服务人员等群体落户的政策和制度,打造更具活力和包容性的城市。
这些新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上海人才引进和留住的竞争力,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上海工作和生活,推动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