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办法第6条3
根据上海市落户办法第6条3,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
1. 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三年,且累计缴纳时间不少于一年。
这意味着申请人需要在上海市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并且满足社保或个税缴纳要求。如果缴纳时间不够,则无法申请落户。
2. 先落户后就业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适用于上海市用人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
这一条款主要针对的是优秀人才的引进政策,如果有相关人才引进政策适用,则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3. 先落户后购房、租房的,适用于上海市关于住房的相关政策规定。
如果是已经购买或租赁了房屋的人,则可以先进行落户。这一条款也是为了方便人们在上海市买房和租房。
4. 在上海市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学研究机构工作或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有三年以上工作合同期限的人员。
这项条款主要是针对在科技领域工作的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者在国际影响力的科学研究机构工作来符合上海落户条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的工作合同期限需在三年以上。
综上,根据上海市落户办法第6条3,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才能够成功申请落户,申请人需要满足多种条件,并且这些条件都是非常具体和明确的。想要落户上海,需要申请人在多个方面进行充分准备和规划,以确保自己符合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