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娶残疾人落户政策规定
近年来,上海市着力推进人口政策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其中之一就是为残疾人落户提供更多便利。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上海市娶残疾人落户政策规定。
根据《上海市市区户籍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户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居民可以依法通过结婚途径为配偶申请落户。其中,残疾人婚姻自愿、家庭和睦、合法稳定,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提高落户申请的成功率。
残疾人婚姻自愿的前提下,有充分的配偶资格,也符合本市和本区户籍管理部门的落户政策规定,且双方婚姻关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本区规定的有效期内,可以在本市、本区提交落户申请,由户籍管理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另外,在配偶双方均已落户上海市的情况下,无论是残疾人还是健全人,均可通过结婚的方式为其中一方的父母提出落户申请。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将依照程序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能力评估中被认定丧失劳动能力并需完全依赖他人生活照顾的残疾人,可以优先受理落户申请。残疾人的辅助器具、残疾津贴等相关手续,也在落户程序之中得以解决。
综合来看,上海市娶残疾人落户政策规定一定程度上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生活保障。这也是上海各领域为人民群众争取福利、落实公平正义的具体表现。相信这种民生政策,将助力上海市残疾人融入高品质城市建设之中,营造更为美好的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