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户口落户政策规定
自2016年11月1日起,上海市颁布了新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政策。该政策旨在鼓励高素质人才留在上海,促进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劳动力市场参加一年以内的择业指导和培训,同时可办理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在办理户籍时,需要提交学位证书或者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同时,对于优秀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要求,支持其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并在上海落户。
除此之外,政策还明确规定,在申请落户时,对于涉及到多个地区的高考志愿填报问题,应以毕业生个人的户籍所在地或高校所在地为基准。而且必须在毕业后的两年内,申请落户入户所在区,否则该户口落户申请将被所在区受理打回。
此外,对于已经获得留学归国人员证明的高校毕业生,政策规定其可在到岸后一年内办理户口落户手续。而在办理过程中,该毕业生应提供其留学归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
最终,政策明确规定,对于满足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区政府应当依据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受理和核发身份证、户口登记等必要手续。同时,各区应当落实户籍专员制度,为高校毕业生落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