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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11月落户公示

自2021年11月1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对11月份的落户申请进行了公示。根据公示,以下是进入上海市户籍的新成员。

上海市11月落户公示

李先生,男,25岁,本科学历,曾在上海某外企担任市场营销经理,现在长期在上海生活工作,申请落户上海。

王女士,女,28岁,硕士学历,毕业后在上海某公立医院从事医生工作三年以上,现已购房在上海市区,申请落户上海市。

张先生,男,30岁,硕士学历,毕业后在上海某知名互联网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现已成家在上海,申请落户上海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户籍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申请人需要符合一系列条件,如年龄、学历、住房等要求,才能被批准落户。

同时,对于个别未符合条件但是符合特殊情况的人,如在上海市经济发展、人才引进、紧缺人才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和特殊优秀表现的人员,也可以通过特殊程序进行审核。

上海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有知情者认为以上公示内容不属实或有其他问题,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并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核实处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