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三类落户条件要求
上海市第三类人才落户政策是指为吸引全球高端人才,从经济、科技、社会事业、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领域引进的全球高端人才及其团队,为其提供优惠政策,落户上海。下面就是这个落户政策的具体要求。
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在国内已经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境外取得的博士学位,并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对于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年限不得在毕业后超过5年,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年限不得超过8年。如果申请者是技能人才,需要具备高级职业技能、国家职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或者以上)。
其次,申请人应当满足积分要求。上海市第三类人才落户的积分要求主要包括学历、工作经验、年龄、英语等级、专利或著作权、人才引进政策贡献等6个维度。其中,学历和工作经验对于积分的贡献度是最高的。落户积分标准的评分细则与积分政策明细公布在上海人才网上。
再次,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比较完整的个人材料。个人材料中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英语等级证明(如TOEFL、GRE、IELTS等),还需要提交研究成果、专利、著作权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交2位及以上在公共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人提供的推荐信。这些材料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最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逐级组织专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意向申请落户的人员必须在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预约进行申报前,按照要求自行确认是否被认定符合落户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还需要为上海市打造的智慧服务平台上海人才新生活平台提供完善记录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