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一类人才的标准
上海市人才引进办公室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落户为上海市一类人才:
第一,高层次人才,包括具有博士、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毕业,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倍获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此外,还需要有在学术、技术领域取得显著成果、有深厚专业功底的特长人才和国内外知名机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创新创业人才,包括有独立创新能力、基于科技创新或工程开发具有重要实际应用价值的人才。此外,应该是具有敢创敢试、开拓进取、敢为人先的创新创业实践精神和实践经验。
第三,紧缺急需人才,包括在城市建设、产业升级、文化创意、社会管理等领域,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需求缺口的人才。此外,还包括国际知名商业机构、知名科研机构、知名高校、知名设计机构、知名文化公司、知名金融机构等领域拥有核心创新能力或创新创意资源的人才。
第四,领军人才,包括在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等重要领域,具有决策管理、专业技能突出的高端人才。此外,还需要是在知名企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拥有较高职称或担任带头人、高端人才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
第五,海外人才,指具有海外经历、在海外有较高学术、技术成就或较高职称、担任职业工作高级管理者的人才。此外,还包括在海外关键领域具有重要经验、资源的人才。
以上是上海市一类人才的具体标准,在这里再重申一遍,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人才才能够落户为上海市一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