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夫妻一方落户政策
上海市夫妻一方落户政策是指当夫妻双方户籍不在上海市,且其中一方在上海市就业或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上海市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
按照规定,申请人需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伪,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海市公安机关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夫妻一方落户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上海市居住证》。
同时,夫妻一方落户申请的条件包括符合上海市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上海市的落户年度指标内等。如果申请人不符合要求,则会被拒绝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落户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并依法接受审核和管理,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落户资格,如弄虚作假或者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将受到严厉惩处。
上海市夫妻一方落户政策的实施,为外来务工人员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提供了保障。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落户审核和管理,推进居住证制度的完善和落户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便民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