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上海买车政策最新消息
上海市近日出台了新的政策,关于落户上海后购车的要求得到了一些调整。
据悉,从2021年9月1日起,凡是在上海市内已完成了社保和税务缴纳的外省市常住人口,可以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证明材料,在上海市进行非营运小汽车个人购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
新政策对于之前的规定作出了调整,之前的政策称非上海户籍,需要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才可以落户购车,而新政策可以缩短为12个月。
此外,落户上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城市交通运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或其他相关部门公布的申请材料,包括本人在上海市内的固定住所证明、上海市内的连续工作证明或实习证明、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上海市内的社保证明等。
除此之外,政策还规定,在购车时需要将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车辆购买当年和上一年度的税务缴纳证明和车辆的生产销售企业授权的销售证明等材料齐全。
总而言之,上海市的这项调整落户购车政策,将更加方便外省市的居民购车,有利于提高市场供需平衡,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居民购车难的问题。但也需要提醒广大市民,对于购车行为要合法合规,遵守交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