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落户上海政策规定最新
上海市自2020年3月14日起实施了新的人才吸引政策,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对来自湖北省的新落户人才享受优惠政策。
新政策规定,自2020年3月14日起,在湖北省(除武汉市外)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年且稳定缴纳社保或个税的人才,可以在上海市户籍管理部门按照相应规定办理上海市常住人口登记和相关证件的业务。
同时,这些人才还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获得社保、住房公积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补贴标准可以参考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规定。
对于已经在武汉市工作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才,由于疫情影响,他们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困扰。新政策也对他们给予了关心和照顾。目前,上海市已经开展商业医保对新冠肺炎患者进行保额不低于50万元的全覆盖,并且对武汉市在沪人员采取特殊措施,允许按照返岗人员重点关照的方式,优先分配口罩、防护服等物资。
此外,上海市政府还将出台多项措施鼓励和支持深圳从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引进优秀人才,帮助这些人才在上海市顺利落户和创业。如该人才在深圳购房,可以在上海市享受等同于上海市场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上海市对深圳人才引进机构在上海设立碳基础研究领域研发机构的首个项目给予补贴。
总的来说,上海市的这一政策体现了对湖北省人才的关注和扶持,不仅有利于缓解疫情对湖北人才造成的影响,也有助于促进上海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