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落户新规定上海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最新发布的消息显示,从2021年9月1日起,将有一系列的落户政策更新,涉及到经济适用房落户、居住证等方面的调整。
根据新政规定,购买了上海市经济适用房,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外来人口,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入住证明,参照本市户籍人员的有关规定,到买房所在区县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此外,除了一些特殊人群外,居住证将不再是申请落户的必要条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外来人口可以直接按照规定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免去居住证的中间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政策下,落户外来人员所需的条件将会发生一些调整。除了购买经济适用房外,若外来人口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社保满5年,并且个税和社保是在同一地方缴纳,可以申请到区县两级落户。如果达到某些特殊条件,例如在上海市拥有独生子女等,则获得落户资格的门槛会更低。
对于落户新政策,社会各界反响热烈。有不少网友认为,这次落户政策的升级调整,对于吸引高素质人才、促进城市发展、推动消费升级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当然,一些人也对于新政策表示了担心和忧虑,认为此举有可能增加上海市场的买房压力,对本地居民和住房价格等方面带来影响。究竟这一政策调整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我们还需继续观察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