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届大专生落户政策
上海市自2021年1月1日起,向应届大专毕业生放开户籍限制。此项政策的出台将为一大批有定居意愿的大专毕业生提供了更多选择和机会,也将有助于优化上海市的人口结构。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应届大专毕业生可通过租赁或购买房屋等方式,在上海市内任意区县落户。具体条件为: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从要求毕业的开学初到毕业期满,仅在上海市内连续学习或居住,未在其他地区网签购房,无房产、土地等固定财产;
高校大专毕业证书、学校开具的毕业学习证明;
符合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要求。
此外,申请人在上海市内连续缴纳社保、个税满1年以及缴纳社保满24个月以上的,可在杨浦、宝山、崇明等区县享受同城同待遇。
有关人士指出,此项政策实施的主要目的是扩大人口红利,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推动上海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此项政策也会对缓解其他城市的人口压力,提高中国城市竞争力,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此项政策中的“大专”并不仅限于普通高职、高专、专科等大专院校毕业生,也包括华东政法大学等级别较高大专学校的毕业生。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大专毕业生,仍然需要通过材料审核、初审、总审等多道审核程序。因此,为了尽早落户,申请人需要提前了解政策细节、准备好相关材料,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