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四批低积分落户政策
近日,上海市发布了第四批低积分落户政策,此次政策主要围绕“就业、居住、医疗、子女教育”四大方面展开,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更多便利和机会。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就业、自有产权居所、连续缴纳社保、子女在本市持续就读等多个渠道进行积分申报,并根据积分排名确定是否能够落户。此次政策将有效缓解上海的人口压力,并为人才创新提供更多的机会。
在就业方面,申请人在上海市稳定就业满一年可以获得20分,其中特定专业人才、高端人才、科研人才等还可以获得额外积分的加分政策,最多可获得35分。自有产权居所方面,持有本市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赁居所的申请人可以获得15分,连续缴纳社保可以获得10分。
在医疗方面,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本市社保或医保系统连续缴纳社保和医保费用,获得不超过5分的积分加分。此外,对于有长期或季节性慢性病的人员,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政策。
在子女教育方面,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子女在本市持续接受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获得不超过10分的积分加分政策。
此次政策的实施,将让更多的外地人才实现落户上海的梦想,进一步促进上海市的人才引进和发展,也将带动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发展。